他開了門,對著鞋櫃上的相框輕道了句「我回來了」,而後脫了鞋子,將手裡的鑰匙放進相框旁的小盒裡。

帶著點淡淡的疲倦,拖著腳步,他走進臥室。

 

從那個豔陽高照的夏天開始,一個人的生活持續了十多個月。

他還是很不適應,總是在進門時留著門廊的小燈,在用餐時間多準備一份餐點,沐浴時多抓條毛巾,諸如此類,都是為了另一個人而做的舉動。養成多年的習慣,不是那麼輕易能改變。

炙熱的陽光照得人暈眩,心裡好像缺了塊什麼,連走路都有些渾渾噩噩。最先發現他失常的,是朋友,而後是家人。

面對大家的詢問,他只是淺笑著說「沒什麼,失戀罷了。」

明白自己性向的朋友、家人們,聽了自己的解釋後,皆用十足不可置信的表情看著他,像是在說著怎麼可能。

 

 

是啊,怎麼可能。

他的現任、該說是前任戀人,大家都是認得的。

交往近十年,從學生時代一直到出了社會,他們總是一起。鼓起勇氣出了櫃,也意外的得到眾人的接納。每年的同學會,總是讓大家說笑著問他們什麼時候結婚。戀人也惦記著該請大家吃個飯什麼的,不時對他提起。

兩人間的愛到了最後,變得像是親情,甚至是比那更深的感情,他們從來無法想像失去了彼此的生活。

怎麼可能失戀,他們怎麼可能分手。

 

撐著下額,他緊皺眉坐在書桌前,發現自己漸漸習慣,習慣這樣的生活,習慣一個人做著從前兩個人的事情。

這間買下來的二手新屋,充斥著兩人生活過的點點滴滴。隨手擱在架上的唱片、床邊櫃上翻閱至一半的書,掉落在桌腳的鋼筆,都還維持在戀人離開的那天。

他不想整理,不願清理掉那些證明這空間內曾有另一人存在的事實。

手機裡還留著和前任戀人互傳的簡訊,屋裡也四處是兩人的合照,很難想像那些都已是過往。

他不由得怨恨起自己,為什麼當初沒有多注意一些,只要早點發現那隱藏著的種種跡象,說不定戀人還能笑著和自己手牽著手,還能再和自己渡過好幾個十年。

和戀人的最後一面,是在那充滿藥水味和機械聲的白色病房裡。戀人躺在床上輕聲說著「謝謝」和「對不起」,而他卻只能緊握對方虛弱得使不上力的手,不停地重覆著「沒事的、沒事。」

 

 

他說不出口、他避而不談。對於那些關心自己、關心他們的人,只得讓大家當作他們是分手了。只能將實情,連同那份深重無比的情感埋藏在心底,直到周遭的人自行發現之中的不對勁。

沒有人再問起,關於怎麼可能分手這件事。

 

然後,他逼著自己習慣,逼著自己不去想。

一年後的今天,同樣是炎熱的日子。

他輕掐著手臂,埋著頭,在兩人的合照前無聲的哭泣。

 

 

他想,總有一天,能面對戀人已先行離去的現實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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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羽澤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